婚姻家庭冷暴力的提法分析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1-25 14:02) 点击:218 |
婚姻家庭冷暴力的提法分析 目前,在媒体上广为炒作或议论的一种所谓的新型家庭暴力,这就是“家庭冷暴力”。什么是“家庭冷暴力”?至今无法找到一个统一和权威性的定义。具有代表的提法或描述有这样几种: 1、“家庭冷暴力”,是指夫妻在产生矛盾时,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,而是对对方表现较为冷淡、轻视、放任和疏远。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、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、停止或敷衍性生活、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。 2、“家庭冷暴力”的外在表现形式,与传统的身体伤害的暴力现象不同,多集中在精神和言语等方面。包括言语上的漫骂攻击,精神上的漠不关心,和性生活的冷落拒绝。还包括财产经济虐待,如对个人财产的毁坏,扣留钱款,拒绝支付各种日常开支帐单等。 此外,还有一个案例,也被有关专家学者称为冷暴力,并反映出一些不同认识和看法。 其案例是: 李某是经人介绍和丈夫王某认识的,王某在机关工作,李某也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。婚后不久,丈夫王某便以和李某没有共同语言,无法沟通为由,搞起“”,长期不回家,即使回家也不与妻子李某说话,后来干脆与妻子分床而卧。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孩子10周岁。尽管这样,李某都没有想到用法律解决婚姻问题,甚至当 “第三者”发短信给李某,要求她从婚姻中退出时,李某仍然没有离婚的想法。 有关学者在评述这一案例时,有这样一段话: 在一些家庭里,暴力形式已不仅仅局限于拳脚相加、头破血流,另一种更有伤害力的隐性家庭暴力让许多妇女“痛在心里口难开”。李某的丈夫长期不与其说话,不尽丈夫的义务,并公然与“第三者”交往,在精神上对李某造成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,但李某竟然忍受了十几年,不能不令人叹息。家庭暴力与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格格不入,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,广大妇女可充分利用《宪法》、《》等法律来维权,受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(包括精神赔偿),甚至可以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。 从上述各种观点和案例中,对冷暴力的表现形式和责任可归纳如下: 不说话或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;不接触或疏远;漠不关心对方;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;用语言辱骂或威胁对方;;停止或敷衍性生活;对财产毁坏,扣留钱款,拒绝支付各种日常开支帐单;与第三者同居;等等。同时认为,冷暴力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等。 首先,需要明确指出的是,冷暴力的提法缺乏科学性,我们是不赞成“家庭冷暴力”提法的。暴力的基本含义,就是武力的意思,是一种粗鲁、野蛮的武力行为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对“暴力”解释为“强制的力量;武力”(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42页,商务印书馆,1995年版)。其基本特征就是对他人实施强制力或武力行为。其行为方式只能是作为。所谓冷暴力,就是凉对方、冷对方。基本特征就是对他人不理不睬。其行为方式只能是不作为。把这些不动手或只动口的行为,也称之为暴力,显然是不准确的。暴力就是暴力,不是暴力就不是暴力。什么冷暴力,实际上就是伪暴力、假暴力、非暴力。由于冷暴力的提法缺乏科学性,在实践中,容易混淆视听,制造司法混乱,削弱反暴力的立法价值,损害妇女权益的保护,可谓有百害而无一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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